根据《合肥市庐江县2018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及考试总成绩,现将体检入围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见附表),并就体检和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
请体检入围人员于11月23日(星期五,上午8:00—11:00、下午2:30—5:30)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一张到庐江县人社局305室领取《体检通知书》。
1、体检时间:具体时间及要求详见《体检通知书》。体检当天逾时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费用: 500元左右(考生在体检当场缴纳);
3、体检注意事项:
(1)检查当天实行空腹检查。检查前一天晚8点后要禁食、禁水;前几天要保持正常饮食,勿多食易产气的食物(如牛奶、面食、豆制品等),勿饮酒,不吃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少吃或尽量不吃含糖饮食、药品或输含糖药水;
(2)检查当天请穿轻便服装,勿穿有金属扣子的内衣裤及佩戴金属饰品,女性不宜穿连衣裙和连裤袜;
(3)怀孕或可能怀孕者,请先告知工作人员,勿接受放射线(如胸透、X光片、CT等)检查;
(4)体检人员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提出复检(考生不得离开现场),并在当日安排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提出并安排复检,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复检资格;对于其他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公布体检结果公告之日起7日内,向县人社局申请复检,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5)所有项目检查后,须将体检表交医院体检中心验收,领回本人手机等通讯工具,同时可开具调档函。
体检人员要服从工作人员统一管理,不得擅自离开,在体检时不得通报个人姓名、家庭等相关信息。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选即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人选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档案(档案不在我县人才中心的考生可在体检当天或之前到我县人社局开具调档函)。个人档案在我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必须与我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确认(联系电话:0551—87336963)。
2、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违纪相关证明材料(即政审材料);
3、户籍居住地村委会(社区)或现工作单位按招聘《公告》要求出具的相关表现材料(内容主要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
4、政府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有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未婚人员也须提供)。
上述考核材料须在11月30日前统一交县人社局305室,也可在体检当日或之前提交。若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上述材料的,则按自动放弃处理。
联系电话:0551-87312016(庐江县人社局事业科)
附:1、 体检入围人员名单
2、 事业单位招聘政审表(考生自行打印)
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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