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受包河区常青街道竹西、淝南、金寨南路3个社居委委托,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名额和岗位
此次3个社居委共招聘工作人员11名,详情见附件《包河区常青街道竹西社居委、淝南社居委、金寨南路社居委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具有岗位所要求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3、具备相应岗位国家承认的学历。
4、网上报名和资格复审阶段必须同时符合招考岗位条件要求。
5、具备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对应的其他要求。
“年龄条件”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违背报考诚信原则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业”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2012年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等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
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考生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填报,如考生所学专业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未出现,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XX类”或“一级学科”及类似情形的,可由培养单位提供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并证明其相关性。
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上述人员同时须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人才测评办法。人才测评的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占60%、面试占40%。经笔试后按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网上注册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报考人员须在合肥市包河区人力资源市场网(http://www.hfbhhr.com/)注册个人会员,在网站填写简历并打印简历,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报名点递交简历,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及资格审查结束后,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2的,则取消或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1、报名时间: 2018年11月29日—12月9日( 工作日 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包河区人力资源市场南1楼大厅窗口(宿松路与祁门路交口北二百米东侧)
3、注意事项:
(1)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籍证明、毕业证和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及工作经历证明,打印人力资源市场标准简历。
(2)报名人员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一人限报一个岗位 )。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招聘期间,报考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在包河区人力资源市场网上关注招聘动态。
(二)考试
1、人才测评(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总分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为50分。考生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人才测评(面试)环节。
2、经人才测评(笔试)后按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如未满足1比2比例,可由用人单位从其他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但未入围面试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和个人意愿统一调剂。
3、人才测评(面试)满分100分,现场宣布面试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不能按时参加人才测评(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三)确定初选人员
根据报考人员的合成总成绩,按所报考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考生不得离开现场);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初检不合格的,可以安排1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如拟聘用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在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市场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
(五)聘用手续、待遇
1、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聘手续。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工作关系,须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前,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工作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常青街道各社居委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定为2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合同。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的,期满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3、人均年经费不低于5万元(含单位和个人缴纳保险等),其他福利待遇按常青街道各社居委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0551-62799219
竹西社居委:0551-63512309
淝南社居委:0551-63711550
金寨南路社居委:0551-63665710
合肥市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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