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的对象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确定的2016年全省招录公务员考试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在A类职位总分11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55分以上、B类职位总分105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50分以上、C类职位总分10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50分以上[其中定向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职位代码“98”)总分95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50分]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4月14日-15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逾期不到责任自负,特殊情况请提前联系。)
地点:响水县政府院内
1、县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地点:县委组织部三楼(负责审核县委政法委、县编办、县信访局、县法院、县妇联、各镇以及中心社区90职位的岗位)
2、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地点:县委组织部一楼(负责审核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国土局基层国土所、县环保局下属事业单位、县林业局下属事业单位、各镇和中心社区除90职位以外的岗位)。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提供笔试准考证及招考职位简章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需携带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相关证件,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
2、社会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经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也可在体检前(面试前组织体检的职位在考察前)提供。
3、留学回国人员、赴台陆生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4、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其中,职位要求具有大学英语四级证书的,需提供以下的相关证书或成绩之一:(1)获得大学英语四级(CET4)及以上合格证书或CET4测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2)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PETS3)及以上合格证书;(3)雅思(IELTS)考试6分及以上;(4)托福(TOEFL)考试80分(老托福550分)及以上;(5)取得大学英语六级(CET6)合格证书或CET6测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6)取得英语专业四级或专业八级合格证书。职位要求具有大学英语六级证书的,需提供以下的相关证书或成绩之一:(1)获得大学英语六级(CET6)及以上合格证书或CET6测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2)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四级(PETS4)及以上合格证书;(3)雅思(IELTS)考试6.5分及以上;(4)托福(TOEFL)考试90分(老托福580分)及以上;(5)取得英语专业四级或专业八级合格证书。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应为教育部门组织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或省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计算机专业毕业生视同取得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证书)。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资格复审原则上须本人到场参加,如本人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复审的,可委托他人携带本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资格复审相关材料代审。
四、其他
1、2016年应届毕业生,领取录取通知书时,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
2、凡报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3、报考公安职位职位的,待体能测评、体检合格后进行资格复审(体能测评、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4、在资格复审通知规定时间内,考生无特殊情况逾期不参加复审,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5、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名单将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6、联系咨询电话:
县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0515-86889762 13912595766
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0515-86878589 13851199888
中共响水县委组织部
响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