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其中税务信息员2名、物业行政主管1名。招聘事项如下:
一、基本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较强的工作能力,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敬业精神以及团队协作精神,身体健康;
2、专业性和岗位学习能力强;
3、经验、能力特别丰富、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其他不宜报考的。
四、工作内容
(一)物业行政主管
1、每日新区企业服务请求的接待工作(受理咨询、投诉、报修),及时反馈给新区物业部门,并督促落实,作好相关记录,保持良好服务态度和服务形象。
2、定期督促物业部门对新区设备设施的巡检、公共区域的环境管理、清洁绿化工作的检查与监督。
3、对新区物业部门进行跟踪问效,定期进行考核评价;
4、人才公寓入驻申请以及企业入驻装修审核工作;
5、新区相关催费工作;
6、负责管委会其他交办事项。
(二)税务信息员
1、协助办理新区入驻企业税务登记;
2、及时了解新区入驻企业税务信息,并归纳、分类及时反馈到各有关部门或人员;
3、清查梳理新区税源,建立新区税源台账;
4、归纳整理新区税源户月度、季度、年度纳税情况。
五、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初审、复试等程序进行,复试形式及内容另行通知。
六、报名
1、时间:2018年12月5号-12月10号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安庆市文苑路188号安庆市筑梦新区管委会(A1楼二楼法务行政部),联系电话:代先生 0556-5580071,18955618630。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需准确填写《安庆市筑梦新区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报名表由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填写打印,粘贴照片并手写签名)(2份)以及个人详细简历一份,并提交相关材料。每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职位,并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职(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个人详细简历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工作能力、工作业绩(成果)的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应聘者提交的材料恕不退还,管委会对所有应聘者信息予以保密。请准确填写本人直接联系方式,并保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未能参加复试的,主考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4、体检:复试合格者需进行聘用体检。
七、聘用
1、管委会根据复试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聘用人员执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劳务派遣中心签订劳动合同聘任相应岗位。
2.工资:协税员不低于3000元/月;物业行政主管不低于4000元/月;用人单位缴纳“五险”。
八、其他事项
1.为确保招聘质量,管委会认为确无合适人选的职位可取消或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
2、应聘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不实之处,取消聘用资格。
3、本公告由安庆市筑梦新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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