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经人事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海关总署研究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海关总署研究中心是海关总署在京直属事业单位。中心宗旨:研究海关管理和国际经贸相关问题,为海关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决策支持。业务范围:海关综合性发展规划研究;国家宏观经济和对外贸易政策研究;宏观管理政策、重大业务制度创新研究;优化海关监管和服务研究;海关队伍建设分析研究;海关总署交办事项承办。
二、招聘岗位
海关总署研究中心本次拟公开招聘10人:其中综合管理岗2人、财务管理岗1人、宏观经济研究岗1人、战略发展研究岗1人、海关基础理论研究岗1人、海关政策研究岗2人、国际海关研究岗2人。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工作技能;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
(五)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报名方式
(一)信息公告
通过人社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国海关总署网站(http://www.customs.gov.cn) “信息公开-人事信息-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招聘公告及招聘简章(附件1)。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下载并填写《岗位申请表》(附件2),另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复印正反面)、户口薄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和本人免冠2寸蓝底彩色照片等材料,发送至yjzx@customs.gov.cn。
2、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予以处理,并解除本人日后可能受聘之职。
(3)有海外留学经历的,须注明留学性质(公派、自费),并提供我国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信息等相关书面材料。
3、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25日17时,以电子邮件送达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之后不再接受报名。
五、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报考资格等进行审查,若无符合报名条件人员或报名少于3人,该岗位取消招聘。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将在海关总署网站“公开招聘”专栏进行发布。
六、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进行,资格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统一参加笔试。之后,按照拟招聘人数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比例不足1:5时,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并报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同意后确定参加笔试人员。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海关总署网站“公开招聘”专栏进行发布。参加笔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
七、考察和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各占50%)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 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未进入考察的人员不再通知。考察合格的人选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拟聘人员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应聘的,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并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拟聘人员
根据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最终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通过人社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海关总署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待遇
聘用人员为海关总署直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相关待遇按国家政策规定执行。
十、联系方式
(一)招聘咨询电话:010-65194626;
(二)监督举报电话:010—65194139;
(三)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海关总署研究中心,邮政编码:100088。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梅山路153号国旅大厦6楼(安农大南门)
联系电话:0551-62827270 / 62833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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