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信访局《关于解决基层信访信息录入人员不足问题的通知》(皖信明电[2017]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补录7名基层信访信息录入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指标
本次招聘共计7个岗位,分别是:源潭镇、水吼镇、黄泥镇、黄铺镇、黄柏镇、龙潭乡、塔畈乡。每个岗位各招聘1人。
三、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条件:
1、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招聘对象应为潜山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以及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专业不限。其中,大专学历,年龄为30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88年2月21日以后出生” ,35周岁为“1983年2月2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2月21日—22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市人才培训大楼二楼(梅城镇潜阳大道584号,舒州小学正对面)。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审查表》(报名现场领取填写)及4张近期同底两寸正面免冠照片;
(3)已取得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证书者,需提供算机等级考试二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诚信承诺书”
报考者必须如实填写实际情况。凡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报考资格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
(5)收费标准:工作人员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逐一进行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每科45元)。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9年3月9日上午9∶00—11∶30。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
《公共基础知识》内容为:政治、法律、人文,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计算机基础知识等。卷面总分为100分,成绩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二位四舍五入。
笔试成绩将在潜山市政府网、潜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网站上公布。
考生于2019年3月8日工作时间内凭交费收据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应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及考场规则,持准考证和报名时提供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三)体检、考察和公示
此次考试录用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以取得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证书者优先;若均取得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证书,以学历高者优先;若以上仍然出现并列,加面试后确定。
如面试,其有关事项另行通知(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1、体检
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机构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意见,并加盖体检专用章。
首次体检出现“不合格”的,根据相关规定,在考生要求并提出复检申请的情况下,可以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取消入围考察资格。
2、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心理健康、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作进一步审查,确认其报名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对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3.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潜山市人社局等网站公示七日。
五、选岗、聘用及管理
1、选岗
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自主选择各乡镇岗位(限选一次),现场逐人确认。
2、聘用及管理
此次招聘人员以劳务派遣方式实行合同制管理(不属于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畴),实行“统一招聘、统一管理、乡镇使用”的管理模式。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劳务派遣机构与受聘人员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
六、待遇
聘用人员待遇:其工资待遇比照潜山市基层特定岗位人员工资标准执行。所需经费由市财政局拨付给市信访局,市信访局按月向市劳务派遣机构支付。市信访局会同所在乡镇对聘用人员进行年度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
七、有关事宜
本次招聘的有关信息,陆续在潜山市政府网、潜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网站发布。
政策咨询电话: 0556—8958725(市信访局)
考务咨询电话: 0556—8958799(市考培中心)
监督电话: 0556—8933187(市监察局)
潜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潜山市委、潜山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2019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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