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监察留置陪护队伍建设,结合我县实际,宿松县公安局面向全县招收特警大队辅警10名,从事公安局、监察委等部门相关辅助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限男性)
1、政治可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服从性和工作责任心。
2、具有宿松县常住户口,高中以上学历的退伍复员军人、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3、年龄20周岁到35周岁(1984年3月18日至1999年3月18日出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不低于168cm,左右裸眼视力不低于4.5,色觉正常。
4、现实表现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嗜好。
二、报名事项
1、时间:2019年3月18日—2019年3月28日
2、地点:宿松县公安局407室(孚玉路与龙门路交叉口)
3、提交材料: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中共党员组织证明及退伍军人相关证件等原件及复印件; 近期两寸免冠照片3张。
三、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测量身高、体重;查验有关证件、证明等材料。
(二)体检:按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进行体能测试。
(三)面试(100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及职业认可度等。应聘人员为中共党员的加记10分。
(四)体能测试(50分):测试1000m跑、4x10m往返跑;
(五)政审:进入政审人员提交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凡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时,在报名人员中按照综合得分依次等额替补;
(六)聘用:经上述程序,按照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录用人员。经录用的聘用人员由宿松县保安服务公司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书》,试用期一个月。
四、工资待遇
经费保障按人均每年5万元的标准执行(含工资、“五险”、培训费、服装费、伙食费等),其权利义务按照双方签订的劳务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联系(咨询)电话:陈 峰17755667770(公安局)
何爱国18009665388(监察委)
宿松县公安局
2019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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