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提供教育强县的人才保障,优化教育人才引进,规范、有序做好我县2019年度引进县外在编在职优秀教师工作,特发布本公告。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引进原则。
2.坚持缺编可进原则。
3.坚持均衡配置原则。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人社、教体、编办等部门组成的灵璧县公开引进县外在编在职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三、引进计划
2019年灵璧县计划引进中小学教师100名,具体计划见附件2。
四、基本条件
1.编制条件:县外在编在职的中小学教师,具有一年以上公办学校教育教学经历;
2.政治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年龄条件:45周岁(1974年8月10日及以后出生)以下。
4.资格条件: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中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五、政策待遇
凡引进到我县的教师,均享受与县内在编在岗同学段、同学校教师同等待遇。
六、引进程序
1.现场报名及初审
(1)时间:2019年8月10日至11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地点:灵璧县教育体育局;
(3)所需材料:《灵璧县2019年公开引进县外在编在职教师申请表》(附件1)1份(经所在学校及当地教育、人社、编制部门盖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3张;
(4)报名人员需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凡不能按规定提供所需证件材料或不符合引进条件、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引进资格;
(5)每人限报一个组别,后续面试、体检、考察、选岗等工作均在同一小组内进行;
(6)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面试通知书。
2.面试:面试由灵璧县公开引进县外在编在职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面试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综合素质能力和仪表举止等。设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工作结束后,同一小组内,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按照与公布的岗位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则进行加试,具体加试办法另行通知。
3.体检及考察:体检及考察工作由灵璧县公开引进县外在编在职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体检结果不合格的教师取消引进资格。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的教师取消引进资格。
4.公示: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灵璧县公开引进县外在编在职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5.选岗:在同一小组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岗,选岗时必须本人参加,不接受委托选岗;
6.聘用:公示无异议的引进教师,经灵璧县公开引进县外在编在职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根据用人单位岗位空缺情况正式办理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工作要求
1.严格编制管理,严禁超编进人。
2.县外引进在编在职教师工作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切实维护引进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引进资格。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1)近两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
(2)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有关规定的;
(5)其他不宜引进的。
4.凡不符合引进条件的,不予研究接收,任何学校一律不准先行借调。
5.引进的教师必须在规定时间持介绍信到指定学校报到上岗,否则取消其引进资格。
6.县外引进在编在职教师工作相关信息均在灵璧县教体局政务公开网
(http://zwgk.lingbi.gov.cn/public/column/3714655?type=4&action=list&activeId=111)发布,不再另行通知。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灵璧县公开引进县外在编在职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灵璧县2019年公开引进县外在编在职教师申请表.xls
附件2:灵璧县2019年公开引进县外在编在职教师计划及分组.xlsx
灵璧县公开引进县外在编在职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