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镇办发〔2012〕24号)文件精神,结合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镇江新区组织人事部、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决定,镇江新区基层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30日至1995年6月30日期间出生)。本次招聘中的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的基准日期为2013年6月30日;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要求;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镇江新区2013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一)。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为2013年6月13日至6月25日,其中2013年6月18日(周二)至6月20日(周四)上午8:45-12:00时、下午13:30-16:30时在镇江新区管委会(金港大道98号)1号楼1427室现场报名,其他时间通过邮箱zjxqsfj@126.com报名。
(二)报名方法:应聘人员填写《镇江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二)1份,连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执业资格证书等应聘所需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交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办理报名手续。
通过邮箱报名者,需上传上述材料扫描件,凡符合条件者均通过电话或短信告知确认,并在领取准考证时,提供上述材料原件、复印件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张。
(三)资格审查:报名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者须根据所学专业报考相应岗位,对照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实填写报名表的各项信息。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在现场报名时对应聘者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在发放准考证时对通过邮箱报名人员进行报名资格进行认定。
(四)核减或取消岗位:报名结束2日内,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汇总填写《镇江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情况汇总申报表》,报镇江新区组织人事部备案。截至报名结束,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镇江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zjna.gov.cn/,下同)发布公告,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三、考试
(一)考试方法和内容:考试由笔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和面试三部分组成。笔试内容为本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内容为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工作技能和操作水平,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考试不指定复习资料。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方案由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统一制定,经镇江新区组织人事部核准同意后,由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二)成绩计算方法:考试均采取百分制。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和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和面试各占30%、40%、30%的比例计算。
考试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三)考试时间及成绩查询。
笔试时间:2013年6月28日(周五)上午9:00-10:30。考生须于6月26-27日工作时间内凭本人身份证到镇江新区管委会1号楼4楼1427室领取准考证。笔试成绩在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镇江新区门户网站公布,考生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和面试时间为2013年7月6日(周六),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和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四、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体检、考察工作参照2013年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体检工作由镇江新区组织人事部统一组织,考察由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组织实施,报镇江新区组织人事部备案。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出现缺额时,从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序实行一次性递补。
五、聘用手续
体检和考察合格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镇江新区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录用公示前,拟录用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到镇江新区组织人事部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如发现不符合应聘岗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录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与拟录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
拟录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应聘者本人自行负责处理。拟录用人员名单公布30天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或应届毕业生于2013年8月31日前不能提供招考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其他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镇江新区组织人事部咨询电话:0511-83373332。镇江新区纪工委监督电话:0511-83176658。
附件一:2013年镇江新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二:
镇江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