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国考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2.1
发布时间:2019-12-27 14:05:04 | 发布人:
博学教育 | 点击次数: 1504
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就2019年度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3)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于2月3日17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和传真。要求如下: 1.发送传真到020-83134990进行面试确认。 2.传真标题统一写成“XXX确认参加广东调查总队XX职位面试”,内容见附件1。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传真中注明。 3.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者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2月3日17时前传真至020-83134990或发送扫描件至zdrsc@gd.stats.cn。未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记录。 四、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月10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将以下材料邮寄到我单位接受资格复审(一般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复印件。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有关材料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当天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邮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483号粤财大厦26楼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人事教育处(邮件上请注明“考生姓名:XXX,职位名称:XXX,职位代码:XXX”。)邮编:510045。考生所寄材料不再退还。 五、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分别于2月22-24日进行,每日上午 9:00、下午1:30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上午8:00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到面试地点报到,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每位考生的具体面试时间详见附件3)。截至面试当天上午8:3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地点 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面试地点为:中国石油广州培训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沙太南路169号)。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 体检于面试后第二天进行,届时凭体检通知统一前往,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广东调查总队承担。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六、注意事项 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联系方式: 020-83137963、83137939、83137962(电话) 020-83134990(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 面试确认内容(样式) 2.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3.面试人员名单 4.中国石油广州培训中心交通图
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
2019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