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公安局2020年度公开招聘 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适应滁州市公安工作发展的需要,经市局党委会批准,滁州市公安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0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待遇
(一)岗位
1.本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主要岗位分别为交巡警支队从事路面执勤、窗口服务、科技保障岗位和指挥中心接线员、法制支队执法办案中心办案场所保障岗位。
2.按照“政府出资,保安招聘,公安使用”原则,由滁州市保安服务公司与警务辅助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
(二)待遇
1.薪酬标准执行现行标准。年收入5万元以上(含五险一金),并实行动态调整。
2.缴纳“五险一金”(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就餐补贴。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要求
共招聘110名警务辅助人员,详见《滁州市公安局2020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
三、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工作责任心强,政治可靠;
(二)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专业等条件。18周岁至30周岁,即1989年7月24日至2002年7月24日期间出生;
(四)身体健康,无较大面积纹身,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
(五)无犯罪记录及重大失信行为;
(六)原则上为市本级户口或在市本级有固定住所的非本地户口;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八)加分条件:
1.退役军人加5分;
2.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加5分;
3.全日制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加5分,普通全日制院校法律专业毕业生加3分;
同一考生如符合两项加分条件,以最高分值加分,不累计加分,在综合成绩权重后加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现役军人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二)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处理的,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正在服刑的人员;
(三)曾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人员;
(四)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五)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六)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的,解聘的警务辅助人员;
(七)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八)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5日至2020年8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滁州市保安服务公司(紫薇南路82号五楼502室,联系电话:2179922)。
3.报名方式:以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名时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复印首页及本人页)、学历毕业证或学信网学历证明、退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及《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见文末,请自行下载并填写完整)。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市公安局负责,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取得体能达标测试资格,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5.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收取体能测试费每人30元;笔试费每人45元;面试费每人45元。
五、考试
考试分为体侧、笔试和面试三个环节。请报考人员持续关注手机短信考试相关环节的通知,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相关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滁州市相关防疫管理规定,参加考试相关环节时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对于不遵守相关规定及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考试资格。相关考试当天“安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测试。
(一)体能达标测试。报考各岗位人员参加体能达标测试。体能达标测试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不计分值),体能测试达标情况将于测试当日进行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体能测试由滁州市公安局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
通过体能达标测试的方能进入下一环节,确定参加笔试人员。
1.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按通知要求参加体能达标测试。
2.体测时间、地点详见体测通知。报名人员需持与报名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参加体能达标测试。3. 体能达标测试入围人员的名单将在滁州市公安局官方网站上公布。
(二)笔试。笔试满分100分,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基本法律常识、省情、市情及简单写作。不指定复习资料及培训机构。
1.通过体能达标测试人员按通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不足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需持与报名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入围人员的笔试排名将在滁州市公安局官方网站上及时对外公布。
(三)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测试考试人员的综合分析与应变协调能力、服务意识、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等。
1.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员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2:1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报考人员笔试及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招聘计划数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政审人选。
六、政审和体检
政审工作由滁州市公安局参照招聘人民警察的有关标准组织实施,政审合格者方可进入体检程序。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滁州市公安局官方网站上公示5天。根据总成绩排名,经政审和体检合格后予以聘用。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一年。劳动合同届满,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签。在合同期限内,擅自违约或违反《滁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情节轻微的扣发绩效工资,情节严重的予以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参加本次招聘进入面试未被聘用的人员纳入后备人选库,自招聘工作结束之日起,在一年内若出现人员缺额,可从后备人选库中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直接进入政审、体检程序。
本公告相关事项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3064711转2219;报名期间咨询电话:2179922)
滁州市公安局
2020年7月30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cEGbD9JR7Pgop0YupHShV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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