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芜湖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芜湖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男性警务辅助人员15名,岗位及要求见《2020年度芜湖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学历条件:详细见《2020年度芜湖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2、年龄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2日至2002年8月1日期间出生);
3、其他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热爱警务辅助人员工作;
(3)本市市区户籍;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残疾,无口吃,无纹身,能吃苦耐劳、形象素质好。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2019年1月1日至今在市本级公安机关从事或从事过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
(6)现役军人及在校学生;
(7)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人员进场采取“安康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方式进行核验,未申领“安康码”人员、“安康码”为“黄码”或“红码”人员、体温37.3度及以上人员均不得进入报名现场。今年5月30日以来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报名前均需提供核酸检测报告,如隐瞒不报的,后果自负。我单位将在报名及相关场所配备消毒用具,提前安排人员对考生报名及相关场所开展消毒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分局纪委将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时间为2020年8月3日-2020年8月6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将不再接受报名。
2、现场报名地点:
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港湾路26号开发区巡防大队综合办公室。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携带智能手机,现场加入“招聘警务辅助人员QQ群”(按"职位代码+姓名"格式实名进群)。
3、报名者须准备或携带材料:
(1)本人签名确认的《报名登记表》(附件2,请自行下载填写并打印),如实填写好《报名登记表》并将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驾驶证、退役证书、银行等系统提供的个人征信记录、党员证明材料、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盖章)以及可以用于加分的立功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和近期一寸免冠蓝底照片2张(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凡发现报名者与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加分项为:获得全国、省级、地(市)级体育运动会短跑、中长跑、跳高、跳远、散打、拳击、搏击、摔跤、武术、射击等前八名;省级以上专业运动队散打、拳击、搏击、摔跤、武术、射击、足球、篮球、乒乓球、羽毛球现(退)役运动员;曾获得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的,可加全国级别10分、省级5分、市级3分;荣获个人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及以上荣誉的,可分别加3分、5分、10分;曾在部队荣获“优秀士兵”荣誉的,可加3分。(同一奖项以最高奖项加分)
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应急管理救援退役人员、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均可加5分。
以上加分项累计不超过10分。
4、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不可重复报考多个岗位。
5、所有报名资料不予退还。招聘过程中各个环节相关信息,将及时在QQ群公布,报考人员可及时查询。
(二)资格审查
由分局辅警招录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查。若发现报考人员资料不全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拟于2020年8月7日上午10:00后在QQ群发布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在2020年8月8日(10:00--17:30)领取准考证,地点见QQ群公告。报考人员需妥善保管准考证,笔试、体能测试、面试均需使用。
五、笔试及体能测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2020年8月10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准时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综合知识及相应职位专业技能知识。笔试时间90分钟,成绩满分100分。设定最低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直接予以淘汰。
(3)笔试成绩通过招聘警务辅助人员QQ群予以公告。
2、笔试成绩结果运用
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职位1:3确定体能测试人选。体能测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人数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体能测试。
3、体能测试
(1)时间:计划2020年8月14日上午(如有变化在QQ群中通知),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到达,逾时视同放弃。
(2)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和10米×4往返跑两项,其中1000米跑和10米×4往返跑的测试次数均为1次。因体质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试的,应聘者应主动提出退出,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3) 体能测试若有一项不合格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两项均合格才视为体能测试合格。体能测试不合格者,直接淘汰,不得进入面试等后续环节。
六、面试
考察逻辑思维、执行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1、面试时间、地点通过“招聘警务辅助人员QQ群”公告,拟定于:2020年8月17日。
2、面试成绩通过“招聘警务辅助人员QQ群”予以公告。
3、报考人员面试结束,当场宣布面试成绩。
七、总成绩和体检名单确定
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0.4+面试成绩×0.6+加分”的公式计算总成绩(上述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最后一名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进行加试。
八、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招录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确定体检对象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身体健康检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退还体检费。
因体检不合格造成招聘人员空缺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在“招聘警务辅助人员QQ群”通知。
九、政审
1、政审对象为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
2、报考人员政审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按同岗位报考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再相同需进行加试。
十、公示与聘用
1、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在“招聘警务辅助人员QQ群”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无异议,拟聘用。一经录用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转正后薪资执行经开区公安分局同类辅警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录用。试用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2、工资待遇及福利待遇参照执行芜湖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辅警待遇,享受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个人缴纳部分从工资中代扣)。
3、配发制式服装和必要的装备,不提供住宿。
十一、纪律与监督
1、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相关规定参加报名、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招聘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考试期间公告及考务工作安排变化,在“市人才网或招聘警务辅助人员QQ群”发布。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4、请报考人员提前了解领取准考证地点及考场地点的交通等情况以保证按时到达。
5、如是党员身份的,聘用后即核对辅警本人党组织关系及本人相关党员材料,确保能够及时办理党组织关系转入手续。
6、本《公告》由芜湖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负责解释。
7、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0553-2939506;
监督举报电话:0553-5845923。
(电话自公告发布后启用,在工作日办公时间使用)
芜湖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0年7月31日
附件1 2020年芜湖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xls
来源:http://218.22.70.154:9001/web/detail.html?id=6vjgzvVTUq4iQocSc06loA==&type=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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