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宿松县人民法院委托,宿松县启鸣劳务服务公司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书记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主自愿,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宿松县人民法院书记员8名。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为“1992年1月以后出生”。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予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人员。
四、用工性质及待遇
(一)本次招聘的人员不具有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和公务员身份。薪酬为“月基础工资1800元+绩效奖+其他福利待遇”,并按规定缴纳“五险”。
(二)工作时间按宿松县人民法院相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31日至4月8日,9:00-12:00,14:30-17:00 (节假日照常受理),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宿松县启鸣劳务服务公司(宿松县黎明路98号)。
3、报名所需材料:(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毕业时再提供);(3)个人简历; (4)无犯罪记录证明。(5)提交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背面写姓名)。(6)《宿松县启鸣劳务服务公司公开招聘宿松县人民法院书记员报名表》(附件)。
(二)资格审查及签约聘用
1、报名人员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要真实、准确提供有效报名信息,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2、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牵头组织实施。
3、聘用人员确定录用后按规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签)。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聘用人员出现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等现象以及其他符合合同解除和终止条件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相关事宜由宿松县启鸣劳务服务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王世泽15155626546
特此公告。
宿松县启鸣劳务服务公司
2022年3月30日
宿松县启鸣劳务服务公司公开招聘宿松县人民法院书记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文章来源:http://www.ahssnews.com/news/gggs/202204/t20220401_59210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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