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发展需要,合肥市民政局局属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7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所属 单位 |
岗位 名称 |
岗位 代码 |
招聘 人数 |
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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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学历 |
专业 |
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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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殡葬管理处 |
遗体 整容工 |
101 |
2 |
35周岁及以下 |
中专及以上 |
不限 |
同等条件下,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遗体 火化工 |
102 |
2 |
35周岁及以下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1、男性 2、同等条件下,有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
|
行政 管理 |
103 |
1 |
35周岁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汉语言文学、新闻、文秘、法律、档案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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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小蜀山陵园 |
办公室 文员 |
201 |
1 |
35周岁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汉语言文学、新闻、文秘、法律、社会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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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 |
202 |
1 |
35周岁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财务管理、会计学 |
|
三、招聘条件及说明
(一)招聘对象除满足上述招聘岗位表中条件外,同时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自律意识,责任心和纪律性、服从管理;
3、身心健康,吃苦耐劳,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岗位要求;
4、具有良好的品行,事业心,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能适应岗位要求;
5、有亲和力,性格开朗,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执行力;
6、符合承担岗位相关工作必要的其他条件等。
(二)“年龄要求”中的“35周岁及以下”为“1986年11月17日及以后出生” (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7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上述人员同时须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与考察等步骤进行。
(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考人员登录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进行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20日9:00至11月22日16:00,逾期不再报名。报考人员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及聘用过程,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或应聘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严肃处理。
2、报考人员必须于个人报名后24小时至11月23日16:00前登录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查询资格初审是否合格。初审合格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初审不合格的可选择改报其他岗位或及时完善报名信息,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报名结束后,岗位初审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并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未达到上述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若满足其他岗位条件,可在11月25日9:00至12:00改报其他岗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4、若某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达到或超过41人,则对应岗位在现场资格审查前增加笔试环节,其他环节时间也随之变动,笔试要求及其他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持续关注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发布的相关通知,考生因自身原因导致错过各环节通知的,视为主动放弃报考。
5、为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各位报考人员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本次招聘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等各环节时间将视疫情防控情况及要求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公布的相关信息。考生因自身原因导致错过各环节通知的,视为主动放弃。
(二)现场资格审查
1、被确定为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学历(毕业证、学位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2寸照片2张;
(5)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打印的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
(6)中国人民银行提供的14天内有效个人征信报告原件1份;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证明、其他相关证书、技能或执业证书等原件。
2、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
(1)与报考条件不符的;
(2)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
(3)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
3、若报考人员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除须提供报考者审核材料外,还须携带由报考人员本人出具并签字的书面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缴纳面试费用后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确认为进入面试环节人员。
5、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以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网站通知为准。
(三)面试
1、考生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参加面试。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资格。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总分100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现场公布。本次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若岗位未增加笔试环节,面试成绩即为考生考试总成绩;若增加笔试环节,则另行通知。
3、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同时,我们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如果需要调整面试时间,提前另行公告通知,请入围面试人员及时予以关注,逾期者责任自负。
(四)确定初选人员
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所报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初选人员名单,并在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网站公布。若最后一名有多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则由用人单位根据考生的工作经验、学历条件及招聘条件中优先条件进行比选及考察决定取舍(下同)。
(五)体检与考察
1、初选人员在拟聘用前,须进行体检和考察。
2、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体检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体检结果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因孕待检人员,应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
3、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工作经历及能力等。考察结果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4、若初选人员自动放弃或在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不合格的,则按所报考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在同岗位考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有效递补。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照前款确定初选人员方式处理。
(六)公示与聘用
1、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认为拟聘用人员,并在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2、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被举报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在同岗位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有效递补。
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与合肥东方英才人才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为聘用人员发放工资并依法办理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并委派到合肥市民政局局属单位从事岗位相关工作。
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应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及时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4、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未按时报到或到岗后因自身原因离职的,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则按岗位空缺数1∶1的比例,依据相关程序在同岗位考核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有效递补,有效期自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6个月内。
(七)管理及待遇
薪酬待遇参照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试行办法》及配套文件的通知(合办【2014】2号文件)以及关于印发《合肥市直单位编外使用人员调整工资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合编办【2021】43号文件)等文件执行。
五、其他相关事宜
(一)笔试费用45元/科,面试费用80元/人。
(二)应聘人员应当对本人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伪造、变造有关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骗取应聘资格的,或在考核、体检等环节中舞弊、欺骗组织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信息查询
政策咨询:0551-65129910
报名平台故障处理电话:0551-65127522
上述政策咨询电话、平台故障处理电话于工作日办公时间使用。
合肥东方英才人才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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