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关于印发2017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7〕319号)规定和相关要求,结合安徽省发展散装水泥办公室工作实际,制定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
根据报考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5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人员(名单详见安徽省经信委网站、省发展散装水泥办公室网站公告),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人员。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年11 月5 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
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地点:安徽省发展散装水泥办公室(合肥市徽州大道636号6楼)。
联系电话:0551-64247533
(三)资格复审要求
1.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属全日制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除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外,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7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7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2.安徽省发展散装水泥办公室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省人事考试院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信息,对进入专业测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须在统考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下同),递补时间截止到11月8日。
二、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每人面试时间20分钟,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履行本岗位的专业水平、语言表达、综合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二)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1.专业测试时间:定于2017年11月16日上午9∶00—11∶00进行。考生请于当天上午8∶30前到省发展散装水泥办公室行政科报到。未按时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统考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专业测试。
2.专业测试地点:安徽省发展散装水泥办公室六楼会议室(合肥市徽州大道636号)。
3.参加专业测试的顺序,以当天现场抽签顺序确定,
(三)考官构成及其他要求
考官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如参加专业测试的考生仅有1人,则提前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75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核和体检。
三、成绩合成
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据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统考笔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计算公式:统考笔试成绩÷1.2×0.4+专业测试成绩×0.6)。
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应聘者考试最终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和省发展散装水泥办公室网站公布。
四、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如考试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面试第一评分要素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1.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五、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和安徽省发展散装水泥办公室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将有关材料报省经信委审核、省人社厅核准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7年12月4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组织领导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省人社厅和省经信委的指导监督下,专业测试由省经信委人教处和省发展散装水泥办公室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和《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测试实施细则》要求组织实施,省经信委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64247533
监督电话:0551—62871827(经信委纪检组监察室)
安徽省发展散装水泥办公室
2017年10月31日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梅山路153号国旅大厦6楼(安农大南门)
联系电话:0551-62827270 / 62833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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