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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汽车工业学校2017年度公开招聘人员 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11-15 14:27:39    |    发布人: 博学教育    |    点击次数: 2464

皖汽校〔2017〕52号

关于《安徽省汽车工业学校2017年度

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

的实施方案》的报告

 

省教育厅人事处:

为做好我校2017年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关于印发2017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7〕319号)规定及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拟定我校2017年公开招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现予上报。

特此报告

附件:安徽省汽车工业学校2017年度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安徽省汽车工业学校

2017年10月31日

 

 

 

 

安徽省汽车工业学校2017年度公开招聘人员

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关于印发2017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7〕319号)规定及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制定我校2017年公开招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

根据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5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名单见2017年公开招聘入围专业测试人员名单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年11月3日-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地点:合肥市双凤开发区凤霞路15号(双凤路与凤霞路交叉口)安徽省汽车工业学校办公室(明德楼三楼)

联系电话:0551-65658266   65658180   联系人:虞老师  王老师 

 (三)资格复审要求

1.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及以下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属全日制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且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

(3)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

(4)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除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外。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除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外。需提供与原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社保缴费记录清单原件及复印件或人社部门下发的“事业单位人员聘任确认函”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7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7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2.安徽省汽车工业学校办公室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省人事考试院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信息,对进入专业测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按省人社厅规定,须在统考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递补时间截止到11月17日17:00。

3.对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发给专业测试通知书,同时按规定收取专业测试费用80元。

二、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教师岗位专业测试方式包括试讲、实操、面试

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统考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专业测试。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顺序,按不同专业于测试前现场抽签确定。

(二)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1.专业测试时间:2017年12月2日。请考生于2017年12月2日上午8:00准时到学校办公楼三楼第二会议室报到抽签,考生根据自己抽签的顺序进行专业测试。下午开考时间为13:50,未按时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专业测试地点:学校北校区(合肥市双凤工业园区凤霞路15号),分别设立候考室、备课室、测试考场、休息室等,并实行全封闭式管理,考生首先进入侯考室侯考,按抽签顺序进入备课室、测试考场进行专业测试,专业测试结束后回到休息室等待公布成绩

(三)专业测试内容和要求

专业测试由试讲、实操和面试三个环节组成。

1.试讲、实操:按抽签顺序进行。考生现场抽取题目封闭式备课30分钟,拟定一份教案,进行试讲、实操25分钟。

试讲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实现教学目的、掌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方法的能力及教学效果等。

实操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由专业测试考官组长主持进行。参考材料和教案纸均由学校统一提供。

2.面试:面试采取答辩方式,面试时间每人5分钟。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综合素质能力,包括综合分析能力、专业素养、协调与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试讲、实操及面试成绩现场评定并公布。考生进入侯考室后应将手机等通讯设备上缴给现场管理人员至专业测试全部结束后返还,否则视为作弊,取消专业测试成绩。

(四)考官构成

设两个专业测试考官组,每组考官为7人,其中外聘考官各4名。

(五)成绩合成

1.计分方法

专业测试各项目成绩均按百分制计分,满分为100分。合成后的专业测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试讲占40%、实操占40%、面试20%

2.成绩合成

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按统考笔试公共科目成绩占35%(计算公式:统考笔试公共科目成绩÷1.2×0.35),专业测试成绩(百分制)按65%比例合成,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于12月3日前在学校校园网上公布。

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则设定专业测试成绩75分为最低分数线,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的人员(如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试讲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成立2—3人考察小组,采取实地考察、政审函调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四、进行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学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要求和报考人员的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校园网和上级主管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举报电话:055165658181 。

五、签约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有关材料经省教育厅审查后,报省人社厅核准办理有关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应聘人员如在2017年12月31日前仍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按规定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

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业测试实施及有关工作,此项工作在省人社厅和教育厅的指导与监督下,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省教育纪工委和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并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联 系 人: 虞红

咨询电话:  0551-65658266

监督电话: 0551-65658161  62816949

 

一七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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