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关于印发2017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7﹞319号)规定和有关要求,并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制定我校2017年度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
根据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各招聘岗位按照5:1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年11月2日至3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地点:安徽能源技术学校(地址:合肥市新站区文忠路与淮海大道交口东南角,养源楼三楼307室)。
乘车路线:乘301、302、303、304路公交车到幼儿师范站下。
联系电话:62610706 联系人:张老师 丁老师
(三)资格复审要求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7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以及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办理资格复审。至2017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2、属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安徽能源技术学校党政办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省人事考试院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信息,对进入专业测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时间截止到11月17日17:00。
5、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并按规定收取专业测试费用80元。
二、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专业测试采用试讲、面试、笔试方式进行,均为百分制。其中:3000084、3000085岗位的专业测试采用试讲、面试方式;3000083岗位的专业测试采用试讲、面试、笔试方式。
1、试讲: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根据所报专业岗位,抽取指定内容,提前40分钟封闭备课,试讲时间每人20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实现教学目的、掌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方法的能力、教学效果等。
2、面试:面试采取答辩方式,面试时间每人10分钟。主要考查应聘人员逻辑思维能力、协调与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专业理论素养等。
3、笔试:应用文写作,时间60分钟。
4、试讲、面试成绩现场评定并公布,笔试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公布。
5、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顺序:分不同专业岗位,于专业测试的当天以现场抽签顺序确定。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统考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专业测试。未按时参加专业测试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二)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1、专业测试时间:2017年12月3日(具体时间安排和要求见专业测试通知书)。
2、专业测试地点设在安徽能源技术学校教学楼一楼
(三)考官构成
根据招聘专业岗位,设立专业测试考官组,每组考官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4人。
(四)专业测试成绩
专业测试成绩3000084、3000085岗位按试讲占60%,面试占40%合成;3000083岗位按试讲占40%,面试占30%合成,笔试占30%合成。考试最终成绩(百分制)依据统考笔试成绩占35%,专业测试成绩占65%合成确定(计算公式:笔试成绩÷1.2×0.35+专业测试成绩×0.65)。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如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则提前设定试讲最低分数线70分,对试讲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安徽能源技术学校网站( http://www.ahnyedu.net)公布。
(五)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的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如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相同,则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试讲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2次。体检、考察最终结果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签约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安徽能源技术学校确定拟聘人员,在安徽能源技术学校网站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有关材料经省教育厅审查后,报省社厅核准办理有关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应聘人员如在2017年12月31日前仍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
三、组织领导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专业测试工作在省人社厅和省教育厅的指导与监督下,由安徽能源技术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安徽省教育厅纪检监察部门和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并监督,并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62610706
监督电话:0551-62610526 0551-62827720
附件:安徽能源技术学校2017年公开招聘入围专业测试人员名单
安徽能源技术学校
2017年11月1日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梅山路153号国旅大厦6楼(安农大南门)
联系电话:0551-62827270 / 62833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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