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经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如皋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至1997年1月期间出生),研究生学历或具有中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三)报考医疗卫生岗位的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四)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应届毕业生是指2015年毕业生。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
(一)报考岗位
具体的招考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15年春季如皋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本人到现场报名,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15年1月27-28日, 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 ;
3.报名地点:如皋市行政中心A14会议室
4.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填写《如皋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可下载);③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④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⑤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需要的其它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
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查验核实有关证书、证明等相关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对近两年来公开招聘未达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带“★”号),按2:1开考;研究生岗位按1:1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由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程序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核减或取消的岗位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www.jsnt.lss.gov.cn)、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www.rghrss.gov.cn)、如皋市卫生局网站(
http://www.rgws.gov.cn)公告, 并由如皋市人社局负责告知有关人员,并允许其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时间:2015年1月29日下午2:30-5:00;改报地点:如皋市行政中心A14楼会议室。
(3)根据南通市物价局、财政局《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通知》(通价费〔2008〕52号)精神,本次公开招聘向考生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参加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体检费按实收取。
(4)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考生,于2015年1月30日下午2:30至5:00时到如皋市行政中心A14会议室领取准考证。
(5)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该单位的人事、财务、审计以及与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考试
考试由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岗位代码为WS01- WS19、 WS32、WS33 (研究生岗位) 的只进行面试。
(一)笔试
1.考试方式为闭卷,百分制计分,合格线为60分。WS59至WS62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其他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占比20%)和报考岗位匹配的专业及相关知识(占比80%)。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2.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五天内,招聘考试笔试成绩将在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如皋市卫生局网站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
(二)资格复审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 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由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进入面试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如有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同一岗位根据岗位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在笔试合格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重点测试应试者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面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考区内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
岗位代码为WS01- WS19、 WS32、WS33岗位的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医疗卫生专业知识及相关基础理论、综合素质、岗位匹配能力等。
(四)总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各按50%计入最终的考试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岗位代码为WS01- WS19、 WS32、WS33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如皋市人社局组织实施。
根据招聘岗位人数,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末位同分的取面试高分者,如面试成绩(含仅面试岗位)仍相同则加试面试,取加试成绩高分者。
参加体检对象在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进行公布。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工作,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报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核发聘用人员通知书,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于公示结束后,非应届毕业生一个月内签订聘用合同,应届毕业生一个月内签订就业协议,八月底前签订聘用合同。因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或拟聘人明确放弃聘任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再进行递补。
报考已实行准入资格制度岗位的人员,如暂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的,须在聘用后2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与原工作单位自行协商处理。
六、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7650716。
七、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举报电话:0513-87284518 (如皋市人社局纪工委)
0513-87529571 (如皋市卫生局纪工委)
附件:
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