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分校 山东分校 浙江分校
服务热线0551-62827270
扫一扫博学教育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辅导资料 » 常识
辅导资料
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116)
发布时间:2016-04-08 12:25:25    |    发布人: 博学教育    |    点击次数: 2049
1.>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人民法院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B.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增加了“公益诉讼”的内容

C. 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所在的社区可推荐公民作为诉讼代理人

D.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采取传真的方法传达判决书

2.>>>民事诉讼是人民法院和一切>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此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下列不属于>民事诉讼的一项是(    )。
>
>>

A.李某与妻子感情破裂,遂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并分割财产

B.张某被公安机关拘留七日,他认为公安机关是无证据的,故起诉

C.赵某为取回邻居欠他的一万元债而起诉

D.王奶奶到法院起诉,要求他的儿子必须按时给她赡养费

3.

下列对《民事诉讼法》中的“共同诉讼人”的表述,最适当的是(  )。

A.在同一诉讼中,对原告、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总称

B.在共同诉讼中共居于相同诉讼地位的当事人,即原告或被告一方为两个以上

C.在诉讼中,对他人之间的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的诉讼参加人

D.在同一诉讼中,与诉讼标的有利害关系的所有诉讼参加人

4.>>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财产保全期限一般不得超过(    )。

A. 6个月

B.1年

C.2年

D.3年

5.>给付之诉是指对被告享有给付请求权的原告要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向自己履行一定给付义务的>民事诉讼>请求。确认之诉是指原告要求法院确认其所主张的法律关系存在或不存在的>民事诉讼>请求。确认之诉与给付之诉的区别在于:当事人只要求人民法院确认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法律关系的存在状态,并不直接要求人民法院判令某种给付。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各项中属于确认之诉的是(   )。

A.刘某多次在公开场合声称赵某的学术论文有多处抄袭,赵某找到刘某理论,并要求其赔礼道歉,被刘某拒绝。赵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刘某停止侵害,赔礼道歉

B. 王女士为了侄子能够就近上学,将自己出资购买的房屋登记在哥哥名下,哥哥起诉离婚时,将该房屋列为婚后财产,王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自己为房屋所有权人

C.周女士婚后经常与丈夫发生争吵,严重影响了两人的感情,遂提出要与丈夫离婚,丈夫表示不同意。周女士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二人的婚姻关系

D. 张医生在儿科病房的走廊处发现一身患重病的婴儿被父母抛弃,张医生找到婴儿的父母,但父母仍旧拒绝抚养婴儿,张医生以遗弃罪将婴儿父母告上法院

分享到: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梅山路153号国旅大厦6楼(安农大南门)

联系电话:0551-62827270 / 62833186

合作伙伴: 国家公务员局网 安徽省人事考试网 安徽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 铜陵人事考试网 阜阳人事考试网 蚌埠人事考试网 池州人事考试网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亳州人事考试网 QZZN

友情链接: 浙大博学 江苏博学 山东博学 安徽省人民政府 合肥人事考试网 合肥市公务员局 淮北人事考试网 芜湖人事考试网 马鞍山人事考试网 黄山人事考试网

博学公务员网 版权所有   备案号:皖ICP备16021577号-1 经营许可证号:9134 0100 6910 69516R;   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

Copyright©2006-2023 www.ahbxgwy.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