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7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7]319号规定和相关要求,并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2017年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专业测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时间为每人15分钟。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仪表举止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二)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7年11月16日上午8:30开始。其中:岗位代码为3000419、3000420的请于测试当天8:00前到安徽省儿童医院外科楼15楼报到并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岗位代码为3000421、3000422、3000423、3000424、3000425、3000426的请于测试当天13:00前到安徽省儿童医院外科楼15楼报到并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2、地点:安徽省儿童医院外科楼15楼(合肥市望江东路39号)。
3、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统考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专业测试。未在规定的时间到达专业测试场地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资格。
4、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顺序:分不同岗位,于面试当场抽签决定顺序。
(三)考官构成
面试设立考官组,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外聘考官4名。
(四)专业测试成绩
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则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成绩合成
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百分制)确定,其中统考笔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计算公式:统考笔试成绩÷1.2×0.4+专业测试成绩×0.6)。
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于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安徽省卫生计生委网站和安徽省儿童医院网站公布。
三、体检考察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面试评分第一要素得分高者优先)。
体检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四、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省儿童医院依据招聘公告规定和体检、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单位网站和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公布举报电话,并派专人受理举报等事宜。
五、签约聘用
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将有关材料经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审查后,报省人社厅核准办理有关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7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按规定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省人社厅和省卫生计生委的指导监督下,由安徽省儿童医院按安徽省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安徽省儿童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62237635 安徽省儿童医院人事科
监督电话:0551-62998020 安徽省卫生计生委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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