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关于印发2017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7〕319号)规定和相关要求,为做好公开招聘的专业测试及考察、体检等工作,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专业测试采取闭卷笔试方式进行,时限60分钟,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掌握运用程度,不指定教材。
(二)专业测试时间、地点等事项
1.专业测试时间:2017年12月3日上午9:00-10:00。
2.专业测试地点:省老研所大会议室(马鞍山市党校路8号)。
3.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统考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专业测试。
4.考生需在2017年12月3日上午8:40前到省老研所办公室签到,当日未按时参加专业测试签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资格。
(三)专业测试成绩
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成绩合成
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据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百分制)确定,其中统考笔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计算公式:统考笔试成绩÷1.2×0.4+专业测试成绩×0.6)。
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于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安徽省卫生计生委网站和安徽省老研所网站公布。
三、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的人员(最终成绩并列的考生,以专业测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体检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四、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省老研所依据招聘公告规定和体检、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单位网站和省卫生计生委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公布举报电话,并派专人受理举报等事宜。
五、签约聘用
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将有关材料经省卫生计生委审查后,报省人社厅核准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7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按规定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省人社厅和省卫生计生委的指导监督下,专业测试由省老研所按安徽省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5- 2354232 (省老研所办公室)
监督电话:0551-62998020 (省卫生计生委人事处)
附件: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
2017年11月21日
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
岗位代码 |
姓 名 |
|
3000477 |
王龙 |
91 |
刘雅璐 |
82 |
|
朱越 |
80 |
|
3000478 |
孙琦 |
87 |
杨贵彬 |
79.5 |
|
孙鹏 |
73 |
|
3000479 |
殷晨晨 |
93.5 |
门文卉 |
88.5 |
|
裴倩倩 |
88 |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梅山路153号国旅大厦6楼(安农大南门)
联系电话:0551-62827270 / 62833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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